民刑事訴訟
亂丟菸蒂氣死人!但「丟回去」可能讓你吃上官司🤔
近日一起發生在台北市民權東路的行車糾紛,引發熱議:一名女騎士停等紅燈時,不滿轎車乘客 #亂丟菸蒂,氣得直接下車將菸蒂「丟回車內」,並將事發影片PO上網公審。
沒想到,乘客事後稱左腳趾被燙傷,氣得向警方報案,對女騎士提告「#傷害」與「#妨害名譽」!
遇到這種 #沒公德心 的行為,炎炎夏日真的會讓人更火大!🔥
但一時衝動,動手教訓根據 #黃柏榮律師 的解析,把菸蒂丟回車內的行為,在法律上可能會觸犯以下兩項罪名:
⚠️ 傷害罪
如果您明知道菸蒂還是燙的,卻仍然將它丟進他人的車窗內,只要造成他人受傷(例如新聞中提到的燙傷),恐怕就會構成 #傷害罪。
⚠️ 加重公然侮辱罪
此外,如果這種「丟回去」的行為,在客觀上帶有 #人身羞辱 的情形,恐怕還會構成加重公然侮辱罪。
💡 遇到亂丟垃圾或菸蒂的自私行為,最聰明、最安全的做法是「錄影檢舉」!用行車紀錄器拍下違規畫面交給 #環保局,
千萬別因為一時氣憤自己動手,反而讓自己背上刑事責任,得不償失啊!